農村的房屋設計可以用多久?這是很多客戶在跟我們咨詢的時候都會問到的問題,所以今天我們就帶來了有關房屋設計使用年限的介紹,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這方面的內容。
何為房屋設計使用年限?
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是指設計規定的結構或結構構件不需進行大修即可按其預定目的使用的時期。設計基準期是為確定可變作用及與時間有關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選用的時間參數,目前通常采用50年。即結構設計采用的荷載、材料參數是以50年為統計年限來取值的,50年內發生的最大荷載應為結構采用的極限值,而對于50年不遇或100年不遇的災害性荷載就會超出結構荷載的取值范圍,造成結構破壞應是可能的。
按照建設部和質檢總局2005年制定的《民用建筑設計通則》,混凝土、磚混結構的住宅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而這只是一個建議性的合理使用年限,并不意味著百姓住宅只能使用50年。達到50年的設計使用年限之后,還能否再繼續安全使用,這跟建筑的設計、施工及材料使用等多方面有關,需要進行相應檢測、鑒定之后才能確定。
雖然房屋的設計只能使用50年,但是大家也不用擔心,設計不能用了并不是說房屋就不行了,具體的還是要跟結構施工這方面有關。